我发现了自己可以随意穿越到一本小说中,然后改变故事结局的超能力,不过这个超能力现在只能使用一次了,在这一次之后,我又将变成一个普通的人。
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穿越到简爱中,这是我以前看过的一本经典女性小说,其实我是非常喜欢这本小说的,但是我对其中的一些地方不太满意,尤其是男主角罗彻斯特的部分。
虽然此书原版是英文,但为了方便,我会以中文来叙述这个新的故事。
我没有穿到任何一个人身上,而是以我自己的身体,尽管我的样子在这本英国小说中显得有点格格不入。于是我伪装成穆斯林,戴上了厚厚的面纱。
简爱此时已经进入了桑菲尔德府,在和罗彻斯特培养感情了。
但是我现在最重要的目标是另一个人,罗彻斯特的疯癫妻子伯莎。
说实话,在中国,我所了解的一个男人会娶一个疯癫的妻子,原因很可能是这个男人穷困潦倒,无法娶妻,然后在大街上捡了一个流浪女,而她刚刚好有疯病。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一个疯癫的女儿被嫁出去,以减轻家人的负担。
至于一个富有的绅士也会容许一个只传女儿的病传承下去,也是不可想象了。
所有我想看看,伯莎患有的是不是传说中的歇斯底里综合症。
而我用自己的金手指成功见到了伯莎。
在书中,罗彻斯特曾经说过,他尝过那种浓味的菜肴之后,他想用简爱来换一换口味,而我要看看这道“硬菜”了。
她有一个既有酒瘾又疯狂的母亲,在一种特别的家庭氛围中继承,有一位国学大师曾说,要看自己妻子以后的样子,就去看看她的母亲,因为她很可能会变成和她母亲一样的。
我看着伯莎健壮疯狂的躯体,她其实和罗彻斯特很像啊,都像一个野兽,我曾怀疑简爱是因为缺乏男性长辈的教导才会选择了这么一个年龄大,长得丑,烂黄瓜,除了有钱和善心之外毫无可取的男人,好吧,可能我真的接受不了这个类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