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带着两岁的儿子来到他家,他满面春风的走出来。
想开双手抱住她,说:“这么久不见,你都瘦了好多,来,进屋。”
她看着带她进屋的男人,左边鬓角已有了几丝白发。
屋里虽然不是很豪华,但很整齐,很干净。
完全不像一个男人住的地方。
“我们娘俩可以住宾馆的,来打扰你实在不好意思。”
她不敢看他,望住门口那盆仙人球说道。
他先是一愣,面带微笑地转过来说:“这人生地不熟的,你住外面我不放心,你别担心,虽然我这儿地儿不大,但绝对还没到三个人住不下的地步,更何况还是两个半。”
说完他无意地挠挠头。
她望着他,眼里泛起泪花,他还是那个风趣幽默的他,而自己却不再是当年那个天真活泼的自己,虽然结婚生子,但是遇人不淑。
回想起他那句:我想和你做做伴,看那落霞与孤鹜齐飞。
不禁感叹起自己当初冲动的决定。
’窗外下着雨,淅淅沥沥。
难道老天爷也在惋惜吗?
第二天早上,她醒得很早。
走出房门却看见沙发上没了人影。
大概半个小时过去了,听见开门的声音。
是他,他边用毛巾擦身上的雨水边说:“看,这是你最喜欢吃的亲嘴烧。
快吃吧,还热乎呢!”
他继续说道:“这么多年在外面,想必也没多少机会吃到。”
她咬了一大口,从嘴角挤出一个字,“嗯。”
他为她做了一桌子菜,还给她儿子买了玩具。
她看着他忙碌的身影,再看看儿子和自己。
仿佛产生了幻觉一样。
他们就像和和睦睦的一家三口啊。
窗外的雨似乎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她望着雨,似乎有一股暖流流过心头。
那是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
五年前,她还只有19岁,而他比她大四岁。
这可能是这个故事转折点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吧。
那年,孤身一人的他来到一座大城市。
和他家乡比起来,这里就似天堂一般美丽。
灯红酒绿,闪烁的霓虹灯。
让他对这里充满期待。
万家灯火拼凑出一个晚上。
初来乍到的他,来到一家小工厂做活。
虽然工资不高,但是能见到行行色色的人,也不为是种收获。
可是,没多少闯荡经历的他,遇到了第一个困难。
曾经的他,在家乡是出了名的聪明,学习成绩在学校也是佼